身為一個典型的完美主義者,我對自己寫的文字很是挑剔。所以我三不五時都會重讀以前寫過的文章,撿出錯字粒、別字粒;細閱與反芻間,品味過去自己的文筆,裏面寫得好和寫的不好的地方。
結果多半是很慚愧的。我總覺得文筆是退步了。
退步的原因可以有很多。第一大原因是少讀了中文書。從前看書很廣、很雜,現在都沒這習慣了。半是懶惰,半是沒有時間,感覺整個人的文化質素沒從前的高,這樣的話會很鄙視自己。而且面書瀏覽得多,讀的多半是沒有質素、沒有修養、沒有品味的文字,那自己寫的文字怎麼會好呢?英文諺語有一句:You are what you eat。現在改一改:You are what you read。也成道理。
第二個原因可以算在英文的頭上。讀心理系呀,研究、課本、參考書,統統都是用英文寫的。那當然有影響啦。兼加學了新的語言,文句語法等跟中文也不對等,寫作時難免文句不通順了。可是呀,我英文也不見得進步了多少。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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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很慚愧。我從前可是連文言文也懂寫的。只是兩年前的我。那時我愛上了讀唐詩、宋詞、古文。當時的我是會拿起《古文觀止》誦讀的呢。
我說的文言文是這篇。
論文意的深度和表達技巧、文章的結構和修辭,余以為這篇文章都有相當不俗的表現。呃,為甚麼我現在寫不出這種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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