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道從哪裏突然又冒起的熱潮。隨便寫一下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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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其實我好怕寫自己。我會不斷問自己可以寫甚麼和該寫甚麼。同時我也很怕會寫得很長很囉嗦。看,光第一條便寫了這麼多。
2. 其實我是一個定期捐血者。我覺得平常為社會出不了多少力,只有這個好像真的很身體力行很實際。而且我會用這個多提醒自己一定要身體健康,不碰一些惡習。不然便連這少少力也出不了。
3. 其實我效率很低。我是一個很優柔寡斷的人,而且很怕下決定。我很怕後悔。我也很怕出錯,比方說寫完一則郵件後要重看五六遍,再等一會,再重看兩三遍,才會發出。
4. 其實我對錯誤很敏感。這也不是甚麼大秘密。有時我未必會指出來,因為我會覺得做「正字警察」很煩膠。結果這些錯誤就會這樣「督眼督鼻」的煩著自己。
5. 其實我很想對那些常常需要聽我說很多話的人說對不起。因為我把聲實在太難聽。
6. 其實我的品味很奇怪。我會被生活中某些微不足道的細節所著迷。我會駐足凝望很久,甚至忘掉時間。可能只是牆角某個缺口,可能只是門柄某道劃痕,可能只是路旁某塊落葉,也可能只是公園某個可愛的小孩的笑聲。
7. 其實我很喜歡坐火車。是在歐洲很長途的那種。在安定行走的火車上,可以想很多東西。從火車窗外望,思緒隨景物飄移。總覺得,倘若直望出窗,景物變得太快,無從聚焦;反而斜望窗外前方後方之景,還有兩三秒的光輝。只是後方景物,瞬間也成矇矓一點,不復再返。像生活一般。總有未來可以展望,也有過去可以懷愐;只有現在,我從未學懂享受。
8. 其實我偶像是愛恩斯坦。我很喜歡他對待「直覺」的態度。我很欣賞他對想像力的想法。最令我著迷的是他那一句,”Pure Mathematics is, in its way, the poetry of logical ideas.”。
9. 其實我最喜愛的作曲家是蕭邦。我覺得他的曲子很詩意,我覺得他的音符會說很多話。我會一邊彈他的曲,一邊想像很多畫面、很多故事。有時會想到哭起來。我不知道我彈時所想的是不是他寫時所想的,但我很享受他的音樂帶給我的情緒。
10. 其實我最喜愛的中國詩人是李商隱。我覺得他寫的詩很朦朧,文字之上似是蓋上了層薄紗子。我不知道你們會否明白這個比喻。讀他的詩,很多時都像是讀懂了也像是讀不懂。我沒有特別研究他的詩,也沒有看很多評他的詩的文字。我愛詩的方法,只是在平時把他的詩句掛在口邊,跟自己碎碎念。有時會把它們不著跡的落入文句。
11. 其實我也很愛李白。不過他的詩太豪放太跳脫,我的思緒Carry唔到。我會讀著讀著,想像詩中的畫面(像《蜀道難》、《夢遊天姥吟留別等》大詩),然後「嘩」的一聲,急急蓋上詩集,好讓自己平靜下來。我真係Carry唔到。
12. 其實我很愛樹木。不是泛指所有植物,也不愛艷放的花,只是樹。我覺得一棵大樹很有歷史,除了是他的故事外,也有他看到的故事。如果有天我可以選擇學懂一種生物的語言,我會學樹的語言。我愛樹的緣起是童軍室一本叫「賞樹手記」的書。約莫是中二三時讀的。序言寫了一句,「樹是最忠心的」(好似係)。無論風吹雨打,無論時移世易,他們都站在街角上、公園裏、學校中,看著一代又一代人的故事。所以每逢颳大風,看到街上塌樹連連,我都會感到揪心之痛。會有想哭的感覺。
13. 其實我學德文是因為一個很笨的原因。上年去比利時,查維基時看到比利時人用三種語言:法語,荷語,德語。因某種解釋不到的原因,我不喜歡法語;而中大又沒有荷語課程;所以最後讀了德語。但原來,比利時人口中,只有住東邊的一小撮人用德語(可笑是,這兩項資料同載在維基中的同一頁面)。結果,我的德語完完全全派不上用場。也罷,現在讀得挺好呀。
14. 其實我讀書不背書的。你們覺得我背,我覺得我只是「記得」。「背誦」是囫圇吞棗,「記得」是融滙貫通。你說我背,我會覺得有點侮辱。我讀書的方法是把文字看很多遍讀很多遍,所以需要一段頗長的時間。但好處是,這樣得來的知識,不容易忘記。我不是那種學習速度很快的人,但我曾經用心學習過的東西,我敢說,絕大部分我還能記住。
15. 其實我很愛看書。不過相比起看書,我更喜歡買書。不是書癡的人不會明白那種很想擁有一本書的感覺,也不能明白那股突然想要買某本書的衝動。我到現在也很喜歡看書,不過沒以前看得雜、看得多、看得快。而且,到現在,我看英文書還是非常的慢。
16. 其實我覺得缺月比圓月更美。日語裏面有個叫「三日月(mikaduki)」的詞片,就是指初三夜的月亮。我覺得那是最美麗的月相。
17. 其實我不知道自己是外向還是內向。而到很近期我發現根本不需要那樣把自己分類。對著某些人我可以不發一言,會令他們覺得我很冷漠冷淡;但對一些可以交心的友人,甚至一些陌生人,我可以毫無顧忌的滔滔不絕。而在德國,我更發現,語言並不是界限。我覺得,我寧願盲,也不要啞。
18. 其實我有一個很愛我的家庭。其實我也很愛我的家庭。但有時我會不懂表達,有時我會不想表達,有時我會覺得不需要表達;而更多時候,脾氣遮蓋了我對他們的愛,放縱的讓自己表現得很惡劣。
19. 其實這篇寫得算很短。要我寫的話可以有更多廢話。我逼我自己打字速度要快是因為我常常會有太多東西想說;但通常都說不出來,所以改用電腦打。遲些應該會有篇更長的。有心人會知道在哪裏可以讀到。
20. 其實秘密始終都會是秘密。其實要揀廿個「其實」來寫有點難。而你們也不會因為這廿個「其實」更認識我多少。因為我的性格比德文文法更複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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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只是短篇。長篇不日公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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