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General Aung San
"Use your liberties to promote ours."
-Aung San Suu Ky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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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看了《The Lady》,看到楊紫瓊完全演活了昂山素姬一角,舉手投足,或顰或笑,都與真人無大異;尤其是那向群眾揮手的動作,從遠看側看或背面看,簡直讓人分不清是楊紫瓊還是昂山素姬,令人嘆服。
但我今天想寫的焦點並不在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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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說這部戲拍出來是為了向緬甸施壓,要求軍政府釋放昂山素姬。不過在戲公映之前,緬甸政府早已解除了對昂山素姬的軟禁,令導演狐疑應否把戲拍下去。及後知道緬甸政府是換湯不換藥,才令導演更堅定的完成此劇。
一個人能夠堅守信念十多年,面對政府強行拆散家庭,與丈夫由生離到死別,仍然不向強權低頭,為人民發聲,是可敬的。這股毅力可以說是源自家族責任,因為她姓昂山,所以不能放棄;也有來自對丈夫的愛,要知道他兩夫妻的感情實以緬甸維繫,多年的打壓不但沒打散兩人,反而使感情更深厚。但真的沒有半點私心嗎?真的沒有想過為權力而抗爭嗎?
這樣寫好像抹黑了昂山素姬,但沒有人是聖人,我也只是寫出一時的想法而已。根據劇中對白,昂山素姬本人也對個人祟拜不感興趣,甚至厭惡,想必也明白權力使人腐化的道理。坦白說,我認為昂山素姬適合當的只是精神領袖,至於政治領袖,恐怕未必。
不過話說回來,昂山素姬既然連喪夫的打擊也能承受,相信也沒有甚麼能夠阻止她實現理想。到了今天,距離多年來想爭取的民主,又踏進了一小步的時候,希望昂山素姬能夠永遠秉持信念,帶領緬甸走上完全民主之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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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妮侯絲頓逝世,心中竟感唏噓。我不是她的樂迷,歌也只是聽過最膾炙人口的兩三首。令我唏噓的原因是看見一個歌手從極盛到墮落,從雲端跌入污泥,不潔身自愛;叱吒一時的歌后,竟然死在一個小小的浴缸;幾年前想重出江湖,用巡迴演唱會響頭炮,卻換來劣評如潮。這就是令我唏噓的原因。原來在人生的旅途上,高低落差可以如此大。不論維妮是咎由自取還是遇人不淑,都是值得憐惜和同情的。
近來看陶傑的散文,看到一段關於伊利沙伯泰萊的文字,說到她老來沉淪珠光寶氣,從埃及妖后的美豔,不知怎的變成皮膚鬆陋與癡肥,如此神話幻滅,令人惋惜。我在想,人如果能夠在最風光的時候死去,也未嘗不是一種福氣。陶才子舉的例子是柯德莉夏萍,「晚年癌症纏身,但一雙眼睛聖潔的光芒仍在」。我沒才子的國際視野,只能舉出梅豔芳作例。來的快,去的也快,留下除了思念,還有永恒不滅的美麗神話。能在最風光的時候死去,神話才會永遠美麗。
聚散適時,完成了世間雜務,靜靜離去,撒手塵寰,不帶走一片雲彩,是何等的瀟灑和優雅?但要是不死卻怎麼辦?這不禁令我想起思果寫的「可笑的事」。韓福瑞痛哭的原因,是感慨老年不能再做別人認為可笑的事。年少時有本錢輕狂,跌倒可以爬起來,打掉門牙和血吞;但名成利就後,若然失敗,便會受盡全世界人冷嘲熱諷,就是所謂的站得高跌得痛。人如果不死的話就留下這份無奈。
生生死死卻總不在人的掌握之中。Mitch Albom在《Have a Little Faith》寫過,人之所以懼怕死亡,不是因為痛苦,而是怕被人忘記。在心臟停止跳動的一刻,人走到了他的「First Death」;然而當親人朋友都忘記他時,他就等同完全消失於世界之中,也就是他的「Second Death」。這是令人恐懼的真正原因。但很可惜的是,儘管一個人犯下了多少功功過過,都難逃「Second Death」的魔爪。你要我舉個例子,我舉不到,因為他們都已經被所有人遺忘了。
死的時候風光也好,墮落也好,到最後還是難逃被遺忘的命運。明白到這點,何時死與為何不死,又何需深究?人生,最重要,還是一個「放」字。
仰看繁星,你會找到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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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youtube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ayb0qKGEMzg]
好歌重溫。
Learning to love yourself - it is the Greatest Love of All.
你高考寫到咁既程度, 火箭走唔甩的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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